更主要的是,她需要一个机会将自己识字这件事显示出来。

于氏不识字,也没有请人教过她,她忽然说出自己认识字,未免有些太离谱了。

请了人过来帮着写标注,她就可以说自己是在一旁看着学会的,那样于氏就不会起疑,只会觉得自己真聪明。

金贵应声去了,到了黄昏时分,果然带着一个少年来了。

那少年身形瘦削,一张脸生的倒是不错,俊眼修眉,薄薄的嘴唇紧抿着,看着眼前这个小女孩微微皱起眉来。

“这就是我家小姐,”金贵说道,“你还不快些见礼?”

冯向凌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笑:“你说找我来写字的——就是她?”

他的话中是遮掩不住的讥讽与愤怒。

今日刚从书院里出来,他就被叫住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他经常抄书的那间书铺里的伙计。

伙计说自家小姐开了个绣铺,想要做个图册,需要请人在上面写几个字,问他想不想来试试。

冯向凌几乎毫不犹豫便答应了,这些日子他娘病得厉害,他需要银子给娘抓药。

看着熟悉的伙计,他感激地连说了几次“多谢”,什么都没问便随着他一起过来了。

可等到了铺子里头,金贵却指着一个不过五六岁的孩子告诉他,这就是请他来的小姐。

“我没有时间陪小孩子玩。”他冷冰冰地说道。

更难听的话他没有说出口,全靠他这些年来的教养,才没有当场便指着金贵的鼻子问他为什么要消遣自己。

冯向凌满心失望,刚要转身,脚却仿佛牢牢地被钉在了地上。

“你不是缺钱么?”他看到那女孩从钱袋里倒出几块碎银子,随手把玩着,“我有钱,找你写字有什么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