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他性:同一标的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
完全性:所有权包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全面的权能。
弹力性:所有人可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权利,虽然占有、使用、收益甚至处分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财产的支配权。
永久性: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
权能:所有权的职能包括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和处分权能。这些权能共同构成了所有权的完整内容。
区别总结
性质不同:留置权是担保物权,旨在保障债权的实现;而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涵盖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全面权能。
产生方式不同:留置权依法律规定的条件直接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而所有权则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产生。
从属性不同: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而所有权则是独立的物权,不存在从属关系。
权能差异:留置权主要体现为占有权、收取权和使用权(在必要范围内)以及偿还请求权;而所有权则包括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和处分权能等全面的权能。
综上所述,留置权和所有权在性质、产生方式、从属性和权能等方面均存在显着差异。
留置权和所有权在从属性和权能上确实存在显着的不同。以下是对这两者的详细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