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彬瀚并不在乎这本书能造成多大的危害。就算这本书能揭露宇宙的终极秘密,那也必然不为他所关心。它所能给他造成的全部损害都来自于矮星客和他的尊严。而宇普西隆的表现可以说是完美地为他掩盖了一切。这事儿一下变得又高大又严肃,关乎于宇宙、命运和一切存在过的生命,而跟他那见了鬼的相亲对象没有分毫关系了。他简直安全得像一根藏进干草堆里的针。正当他这样以为时,他听见宇普西隆说:“所以,不然我们来把它完成试试吧?”
罗彬瀚又僵住了。他使劲地瞅着宇普西隆。对方若无其事地眨着眼说:“难得拿到了这么有威力的法术道具,而且里面的内容还这么有趣!不如趁着现在来把它完成吧。”
“啥完成?”
“最后一页,最后一页啊!那三个问题!虽然拿不出什么具体证据,但我总觉得周雨先生你能稍微回答一点呢。就算是猜猜看也好,我很好奇占卜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它主人还晕着呢。”罗彬瀚说。
“哎呀,这有什么关系嘛!反正发动机已经有过袭击公职人员的记录了,收容到中心城的时候所有随身物品也会被接管,稍微涂改点什么也不会被批评的。”
“那你为啥不填?”
“显然是因为你比我更合适嘛!占卜提供的资料是越准确越好的啊周雨先生!”
罗彬瀚坚决不同意这样的无理要求。他作为一个充分尊重他人隐私的有良知的人,不要说随意涂改他人的书籍,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这是他身为人的底线所在,并不因部分公职人员的徇私枉法而改变。
“啊,不然这样吧!”宇普西隆说,“我们来请这本书里提到的人来填吧!要说问题的答案,应该也没有人比她自己更清楚了!”
罗彬瀚挥手翻开书页,沉声说道:“笔呢!”
他希望宇普西隆没有。一个警察在出外勤时居然随身带着一支笔,这绝不是一件自然的事,显然涉及到严重的渎职和腐败。如果宇普西隆犯了这样的大错,就是莫莫罗也要为他伤心落泪。
“给。”宇普西隆说。他的手掌发光,像当初变出一只鞋子那样递给罗彬瀚一支银笔。罗彬瀚拿着它在手掌上画出几道流畅而清晰的黑线。
“为什么是黑色?”他质问道,“你一个吃公饭的却用黑色写字?你是不是有性质问题?”
“诶?可是黑色在白纸上比较清楚嘛。哎呀好啦,不要拖拖拉拉的,赶紧写写看!”
宇普西隆双手端着打火机与仙女棒,整个上半身却朝着他倾斜过来,兴致勃勃地张望着书页。罗彬瀚意识到这件事是无可转圜的。他只得挣扎着用胳膊肘顶住宇普西隆的胳膊,阻止对方以更佳的视角阅读书页,同时绝望地抖抖笔尖,开始重新审视这书当初留给他的三个问题:她最喜欢的事?她最喜欢的物?她最喜欢的人?
罗彬瀚迟疑了一会儿。在这三个问题里他对最后一个最有把握,那可以说是呼之欲出,可尴尬之处就在于——他可不记得荆璜当初写给他看的那三个鬼字是什么,最后他只得歪歪扭扭地写上“大宗师”,并指望这本书学会自己对号入座。
他继续看剩下的两个问题。但那可远不如第三个清晰明了。罗彬瀚左思右想,在空页的最顶端写上“春游”。实际上他还颇有些自觉更好的答案,比如“自闭”、“谋杀”、“虐待盆栽”,但那些可能更该列入阿萨巴姆的日常任务,或职业技能。她绝不是为了兴趣消遣在做,乃是完全凭着惯性使坏,简直是令人发指。
“周雨先生,咬笔头是个不好的习惯喔。而且咬得像你这么用力的人,我也是第一次看见。”
“你别管。”罗彬瀚恨恨地说,“这笔不是个东西!我这是教训它!”
“……那个是从我手背的殖装部分里挪出来的喔。有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我大概还是比较清楚的吧。”
罗彬瀚赶紧把牙松开。他仍然盯着书上的第二问。最喜欢的物。他没觉得阿萨巴姆喜欢任何物。他可以往上填“飞龙”或是“柳树”,但这两者似乎也都不够分量。归根到底他并不真的了解那个矮星客,他——作为一个短命的凡胎——永远不会和她使用同一种思想。可是转念间他又想到了刚才,就在那场永光族和矮星客的谈话间,阿萨巴姆岂不自己说出过一个答案?他作为一个前职业学生又岂有不抄的道理?
他立刻落笔,写下那远比大宗师姓名简单的两个字——永恒。永恒能算一项事物吗?他倒不太清楚。但既然这本书敢给他填空题,他就有权往上头涂任何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