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泽也是个明白人,他接着说第五种密室类型,
“第五种密室类型,这是谋杀,密室是因错觉和乔装术所引起的。譬如,房门有人监视的情形下,受害人被谋杀横尸于室内,但大家以为他还活着。”
这种密室杀人作案手法是凶手装扮成受害人,或是从背后被误认为受害人,匆忙地走到门口现身。接着,他一转身,卸下所有伪装,摇身一变,换回原本的样貌,并且立刻走出房间。由于他离去时,曾走过别人身边,因而造成了错觉。无论如何,他的不在场证明已成立;因为后来尸体被发现时,警方推定的案发时间,是发生在冒牌受害人进房之后。
独孤理给出了自己的判断:“这种密室类型不成立,因为这个到处是监控摄像头的年代,凶手必须完美隐藏自己的身份,不然就会暴露自己的身份,凶手伪装成受害者毫无意义,反而会适得其反。”
陈文霞眼神一亮:“你能肯定!”
“当然,这种方法通常是凶手需要案发时间有一名或数名目击者为其做不在场证明,目击者对死者的身份非常熟悉,甚至也认识凶手的身份,但是我们这起案件之中凶手完全不需要目击证人,也不能有目击证人。”
“这是谋杀,凶手虽是在房间外面下手的,不过看起来却像是在房间里犯下的。”顾泽继续讲解起起了第六种密室类型,
“为了方便解释,”顾泽把尽量说的通俗易懂一点:“这种犯罪归类,通称为‘长距离犯罪’或‘冰柱犯罪’,反正不管它们怎么变化,都是基本雏形的延伸。
“冰柱的案例,你们应该都听明白了。门是上锁的,窗户小到凶手无法穿过去;但受害人显然是在房间内被刺杀,而且凶器也下落不明。好啦,冰柱仿如子弹一般从房间外面发射进来——然后它融化地无影无踪。
独孤理摇摇头道:“这一种密室类型也是不成立的,袁念是被小型定时炸弹在口中爆炸身亡的,但是袁念的房间位置和布局都不可能让凶手进行所谓的“长距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