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五章 卞城王殿

轮回路上 莲池月 1277 字 1个月前

第四、刮取神圣佛像上的金银宝物。

第五、以轻慢的态度随便乱呼叫神佛的名讳。

第六、不尊敬、爱惜有字的纸和经书。

第七、在寺庙、道观、宝塔的前后,泼洒、堆积污秽的东西。

第八、家中供养佛陀的圣像,于厨中灶中,又大量地煮食荤、肉等不洁的东西;尤其吃牛肉、狗肉,对佛、菩萨、天神等更是大大的不敬。

第九、家中保存、收藏违背正理的书,或黄色书刊。

第十、烧毁涂损劝善的书籍、文章、器物。

第十一、在衣裙上绣上龙凤的图像。

第十二、浪费、糟蹋五谷粮食。

第十三、囤积米粮,期待卖高价赚昧心钱。

第十四、随便在衣服、器具上雕刻、图绘、刺绣神圣的图像,以致使人对佛、菩萨、天神产生轻慢的行为。

卞城王讲完,发现殿堂内,不光罪魂徐四斤在听,其他跪着排队的罪魂和押解罪魂的阴差等众也都支楞着耳朵谛听。

他高兴接道,世间的人如有上述不端行为或罪过,如果能在阴历三月初八日,茹素、持戒、清净身口意,发誓立愿:今后不再犯以上的诸罪,并且能够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禁戒房事,同时,发愿此后要辗转劝诫别人。如此,则准许免受本殿所有小地狱的苦刑。若能常常忆念观世音菩萨名号,并且大声称念,可免一切地狱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