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到了公元前213年。
在这年,秦朝内部,又发生了一件大事。
就是那个,在中国历史上,名声极坏的事件。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指的是两个事件,一个是焚书、,一个是坑儒。
而这件大事的前后,是这样的。
在秦始皇决定,正式开始采用郡县制之后。
虽然说,连最高领导都排版了,但手下的人,还是有不少的人并不同意郡县制。
特别是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众官吏们,请求秦始皇将诸子分封于占领不久的燕、齐、楚故地为王。认为这样有利于巩固秦的统治。
秦始皇对于这种老顽固,那自然是非常的不爽,也是直接无视了他们。
而作为有觉悟的革命同志的,李斯,则是秦始皇坚定的支持者。
所以,直到公元前213年,双方都没有能够达成统一的意见。
这也为接下来的“焚书”,埋下了祸根。
在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宫内举行的宫廷大宴上,又发生了一场师古还是师今的争论。
双方就“郡县制”还是“分封制”的讨论,发起了激烈的争吵。
此次,“分封制”方,主要是博士淳于越进行出击。
(由于所说的话太过于复杂,而且也无关后面事情的发展,作者选择了跳过他的话。)
淳于越在说完之后,秦始皇在听完之后,并没有马上做决断,而是将他的发言交给了朝中大臣们进行讨论。
而作为和秦始皇志同道合的李斯同志,也是直接发表声明,简单的支持了秦始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