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哗啦!
一本书无风自动,发出响亮的声音。
在其书页内部,夹嵌着一只圆珠笔。
如果有人能够与万物沟通,想来就能够听到刘凯乐的声音。
“啊!好无聊啊!”
“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普通啊!”
作为一本书,一支笔的存在,刘凯乐表示很方。
只不过是睡了一觉而已,一醒来,身体就变成了一本书,灵魂竟变成了一支笔。
还有了两个响当当的名字。
魔纹血书
灵启之笔
虽然名字响当当,但实话说了,只不过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一只普通的笔罢了。
但要说不普通,却也不普通。
魔纹血书能够吸收生灵气血成长,笔能够吞噬灵魂物质成长。
但,谁让刘凯乐来到了法治社会呢!
你敢随便让一个人消失你试试。
而之所以有这两个名字,皆因为,刘凯乐现在的买家,是一个中二少年。
刘凯乐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没想好给自己起什么名字呢,因为变成的书,外貌花里胡哨的,被中二少年买了,就有了这两个名字。
不得不说,这名字起的还是很贴切的。
但是,起这个名字,你倒是给我整点血啊!
直接摆放高阁是几个意思。
咱又不是大家闺秀,现在也不是封建王朝啊!
更过分的是,刘凯乐想要与人交流,就必须有存储的灵魂之力才行。
学名,激活。
没激活之前,想要发出点响,都得靠风。
但是接收外界的信息却没什么问题。
谁叫书封面上,有着一个立体的恶魔的脸呢。
眼耳口鼻都不缺,笔在书中,灵魂也不缺。
就差激活这一步,可把刘凯乐给难受坏了。
更甚者,因为自己摆放在书柜上,想要弄点收取东西的手段吸引注意力都不行。
就难受。
刘凯乐想要激活,必须见血才行。
彻彻底底的魔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