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县令暴死案十六- 骨肉相残

用字画骗取杜喜水的店铺,是潘舟出的第一个主意。

杜喜水赔掉店铺后还出了一千两银子,为了堵潘舟的嘴,那一千两银子杜喜山咬牙给了潘舟。

人啊,糊涂起来真是不可救药,一千两银子给亲弟弟不好吗?非要给一个两姓旁人?

杜喜山最后悔的就是自己当初太急于接手弟弟的店铺了。

不过,他也是怕夜长梦多,潘舟本就是地痞无赖,万一他霸占了店铺不给自己,那么自己岂不是狗咬尿泡空欢喜吗?

自他接手店铺后,杜喜水夫妇明显起了疑心,言语中颇多机锋,而且流露出要搬去京城居住的意思。

开始杜喜山挺高兴,眼不见心不烦,他们搬走了正好。

妻子的一席话令他又生出了烦恼:“那玉瓶是一对,分开就不值钱了,你趁他没搬走,把玉瓶要回来!”

杜喜山一想,是啊,那玉瓶底座上有字,分别是“御”和“窑”,懂行的一看瓶底就知道是一对儿。

于是,他旁敲侧击地暗示杜喜水,希望玉瓶凑成一对儿。

杜喜水自然明白哥哥的意思,店铺的事情后他已经对哥嫂失去了信任,联想起父母去后哥嫂的种种做法,无不透露出夫妻俩的贪婪和自私,于是说:“这是爹留下给我们做传家宝的,所以不能卖,既然不卖,是不是一对儿也就无所谓。”

杜喜山开始真没有动过杀死弟弟和弟妹的意思,还是潘舟帮他下了决心:“他手里可不止那一个玉瓶,还有先翁留下的字画呢,你弟弟的儿子将来要是飞黄腾达了,未必不报失去店铺的仇!”

邀杜喜水夫妇去自己家里商议他们在京城买房的事情时,他在他们的茶杯里下了毒,毒药是潘舟带来的。

遗书是夫妇俩回去后,他躲在书房里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