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赢了。
他要见那位小姐。
她答应了他,让他带走一个人的。
“等等。”
在铁笼要落锁的刹那,他听到了熟悉的嗓音。
笼子里,林野吃力地睁开眼睛,试图看清来人。
清香的味道萦绕周身,他额头落下一道柔软的触感,是她用了一方手帕按在他额头流血的位置,不习惯有人靠近的他,一时间竟没有任何反感,甚至是下意识想要靠近。
春花见到姜婉的动作都瞪大了眼睛,“小姐,这种事让春花来吧。”
“没事。”姜婉另一只手随意摆了摆,“林野,恭喜你啊,你赢下了这场比赛,晚会儿我让他们送你去云来客栈,你快说想带谁离开,正好让这里的人送你们一块过去。”
闻言,林野顾不上身上的疼痛,也忘了与她保持距离,戴着镣铐的手紧紧攥住了她的衣衫,在上面留下两道血印。
他喘着粗气,无比认真地说道:“他叫林笙,不在这里,他在训练场,刚满五岁,还没有怎么学会化形的兽人,他的兔子耳朵和尾巴都有些不受控。”
兔子?
一个是狼,一个是兔子,怎么认识的?
还真是稀奇。
小瓶对着姜婉说道:“奴都记下了,这就去找人。”
姜婉拉着他的手,让他自己按着脑袋上的伤:“答应你的事我已经做到了,好好活着,别忘了你承诺我的事。”
林野一手按着绣着云纹的手帕,慢吞吞地挪动身子,朝她跪拜。
“林野绝不敢忘,从今往后,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永生永世都是主子手中的一把利刃。”
人类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