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刘中的想法是强元产业科技园开发公司独立来开发,县里派出来的人会是什么样子,刘中心里非常有数。
刘中随即回应了常务副县长的合作条件,提出强元公司这边不赞同合资设立公司,强元公司要独立运营,不想变成一个国企化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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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中的投资方案是政府把食品加工产业园土地全部出让给强元设立的公司,整个园区后续开发利用完全由强元产业科技园公司自己来做,例如定位、配套、招商、运营。县里要给强元公司招商进来的园区入驻企业给予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三免五减半。
县长吴军立即明白过来了,姑苏园区的土地开发是合资公司,但他们的开发公司团队是非常专业、高水平的人员,刘中对在这边开发不愿意政府方面派任人员进来,显然是认为这边的人水平或素质不够。
政府方面的收益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税费和未来入驻企业的税收,县政府对项目插手干预的机会就没有了。
最后反复沟通下来,刘中不愿意让步,还是坚持强元公司独立开发管理的合作条件,同时提出了要在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1000亩的土地出让价格为2.5万元每亩,政府要把土地拆迁问题全部解决后交地。
县长吴军最后拍板,决定同意刘中的条件,因为县里确实没有钱,强元愿意投钱来开发,不可能县里还要掌握管理权,地方上要的是产业入驻。
下午县里举行了盛大的食品加工产业园投资协议签署仪式,县里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县委书记讲话,签约仪式上县长吴军和鹏城强元产业科技园开发公司总经理刘中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