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众所周知,作者只会讲好的东西

今天一大早我妹的话就被叫醒了,因为她是要去当伴娘的。一般来说我可能也要去帮忙。不过对方好像没有叫,所以我干脆就留家里睡觉了。

听说我妹被叫起来的时候一张苦瓜脸,嗯,不过起床气嘛,习惯就好。你看他去亲戚家的时候,我也帮她洗碗了,不是么。

……昨天晚上的话也是很激烈啊。跟网友一起打“游戏王”,这可是比较偏高智商的东西,没有玩过三年,就不敢自称老手。就连我这样的水平也被虐的很惨。

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现实。众所周知,我的偶像是鲁迅。当我崇拜鲁迅这个人呢不仅仅是因为他跟我有那么一点像,更是因为他有很多我没有的东西。

比如说她能做到我不敢做的事,他有我没有的勇气……

别人比自己做得到更多的事,那么这也是一个崇拜的理由啊。

父亲给了我两件风衣。让我一定在家里穿一件,在外面穿。我的母亲也要我注意仪表。说是这样面试的时候很重要。虽然我一向反对以貌取人,但仔细想一想。如果我是面试官,那么我大概也会选择穿着得体的人。

如果我是面试人员的话……呃,在才能和学历上,我的确没有比过他们的信心呢……那么我也只能注意一下穿着和举止咳了,呵呵,搞了半天我也是庸俗之人。

目前为止我也在姨姨家……大家都在帮忙准备婚事,而我……好像没啥需要我做的。呃……有点尴尬哈。

今天这一下来我倒是吃的挺饱。这也是很热闹,有好多桌人呢。

……

我记得作者以前也说过。这篇小说与其说是小说,倒不如说是散文。他描述的更多是抒情,而不是具体的人或事。我一旦描述那么就有点糟糕了。

勿谈国事,这是我的原则。到马上我又要加一条,勿淡家事。

别问我为什么,问就是没有坏的东西都只有好的东西。我认为好的东西写上去别人不一定认为是好的。我认为没有问题,别人不一定以为。

怎么搞成作者是反派了。讲别人坏话,然后呢被另一个人传出去,然后作者身败名裂。目前倒暂时没有发生这种事情,不过作者仍然是通过日常中的小事领悟出大道理。

我觉得大家也是可以听一下作者的这份感悟:日记和小说不一样的,日记这种东西可以成为你以后犯罪以后警察来找你的证据,一般会藏着你的小秘密,是不方便给别人看的,当然你亲人也不行,能守住口的永远只有你自己。

但是小说这种东西前前提就要打一句话,“本作纯属虚构,与现实毫无关联。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果然作者就应该老老实实去写小说,不写这种奇怪的东西呢。不过说起来我写小说的功底也差的要命呢,毕竟作者是写应试作文出来的,专业实际上不太对口。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别人把我写到他小说里,然后我变成了大反派,专门作恶,然后呢对面那个无良作者说我烧杀强掠,强抢民女,无恶不作……好吧,我也会生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