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想,妥妥的就是她们格格吃亏啊。
这哪里是给自己找了个弟弟啊,这是给自己找了个拖累啊!
“你瞧,你也想到了。我并不需要他,但我出钱出力辛苦养他也就罢了,他的亲生父母一家还会黏上我,就跟狗皮膏药似的,甩也甩不掉的那种。”
“若是这个孩子明事理也还好,但现实是,孩子对父母天生就有无限依恋和信任,这种感情在离开父母后会更加的浓重,让他更加的难以拒绝来自父母的要求,哪怕是无理取闹。”
她虽然说了要选一个年龄小的孩子,可也不想从三五岁里挑吧,而年龄稍大一些的,必然会记得父母家人。
再一个,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没错,可还有一句是穷则生奸计,但不论哪句都不是什么好话。
这些孩子的认知和性格在穷困的家境里被扭曲的面目全非,而这种扭曲的认知和性格是他们人格的主要成分,是深深的印在骨子里的,极其难以改变的。
而奚峤没有时间、也没兴趣、更加没有耐心去矫正一个半大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但是我不会惯着他,也不会帮他。一个心智不全的孩子,面对父母的失望时只会将其转化为对我的怨恨,他将这份怨恨藏在心底并随着时间慢慢发酵。并且在未来的某天,成为背刺我的利刃。”
“所以你看,这事摆明了百害而无一利,我又为什么要自讨苦吃呢?”
安露咽了咽口水,别的不说,这个过继来的孩子肯定会有姐妹,哪怕没有血亲姐妹,那也总有亲近的堂妹或者侄女吧。
包衣女子可是要小选的,到时候他们肯定不会舍近求远,必然会拿这事来频繁麻烦格格。
她们格格过继一个孩子给老夫人,只是为了日后能有人给老夫人祭祀,又不是为了给自己找事!
还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好啊!
有钱的人家虽然也有麻烦,但是至少不需要格格自己掏腰包补贴。
而且有钱,就意味着见过世面,有眼界和见识,自然于事理上就更加通透,也能更懂规矩,不会轻易给她们格格添麻烦。
奚峤收拾好后一出去,就看见了余重霖和余氏族长两人坐在庭院里,他们旁边还有四张桌子,坐着二十六个年幼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