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俟朝的头发不长,两分钟就吹干了。
温暮放好吹风机,万俟朝将他捞进怀里:“我懂,我第一次开演唱会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心情,害怕自己搞砸了,对不起粉丝。”
“然后呢?”温暮问。
“然后我除了去场馆内彩排,结束后我还会练习,把所有歌曲练到滚瓜烂熟,最后演唱会的效果特别好。”万俟朝回忆道,“那时候,我一天就睡四个小时。”
“其实,你有这个心,然后认真努力去做了,效果就不会太差,相信自己。”万俟朝鼓励道。
温暮点点头:“嗯!我肯定能做到!”
“那当然,你可是久时大人!”万俟朝说。
温暮听到这个称呼,不好意思了。
这是小耳朵给他取的,当时他配了一个锦衣卫的角色,小小地出圈了一段时间,然后小耳朵们就开始喊他“久时大人”。
这个称呼,温暮一直觉得挺……羞耻的。
万俟朝看出了温暮不好意思,低头亲了他一口:“现在不慌了吧?”
“好了那么一点点。”温暮说。
完全不慌,那是不可能的。
“那就睡觉了,没有什么是睡一觉不能解决的。”万俟朝说。
温暮看着他:“怎么感觉这句话怪怪的?”
“哪里怪?没毛病,快睡吧。”万俟朝轻拍温暮的背。
温暮闻着万俟朝身上的味道,感受着背后轻拍的力道,打了个哈欠。
这种哄孩子睡觉的办法,对成年人来说,也很适用。
温暮闭上眼睛,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万俟朝睁开眼睛,要说紧张,就算他自己开了这么多场演唱会,现在演唱会前,他依旧会紧张。
不过,现在有温暮陪着他。
似乎就没有以前那么紧张了。
万俟朝看着怀里温暮的睡颜,重新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第二天,温暮醒来的时候,万俟朝已经去体育馆了。
不过通过早餐的温度能够知道,他才离开没有多久。
温暮洗漱完,吃了早餐,就离开了酒店,驱车去了M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