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画从小就说染墨长得难看。她后来也学会了捯饬自己。去舅舅家时,连小卖部的阿姨都说她长得真心疼(好看)。
苇画一个同学来她们的出租屋时,见到染墨后惊为天人,跟苇画说,“你家染墨长得太漂亮了!”
染墨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并不丑,甚至还很美。从此自信心长了不少。感谢这些善良坦诚的人。
她自己也是个蛮善良的人。记得有一次过年,几个小孩穿着新衣去兵站看电视。没想到她和胜子撞衫了。两人都穿了一件米黄色的小夹克。看上去帅气有型。
两人的夹克有些小区别。她的是条绒的,胜子的是棉布的。有个心直口快的阿姨直夸染墨的夹克更好看。染墨也觉得如此。但为了不让胜子难过,她忙打圆场说,胜子的也挺好看,摸着绵绵的。瞧瞧,她是多么善良的一个人。
染墨从西部边陲考到首善之区,她的城市梦得到了更大的满足,真是如鱼得水。爱美的天性没变。她买件衣服会跑遍市里各大服装市场,一定要淘到物美价廉且让人过目难忘的好货才罢休。
每次她穿上新衣服走在校园里,都会引起很高的回头率。当第一次穿去上课时,她必须迟到十五分钟再进教室,并响亮地喊声报告,就是要让老师停下讲课,同学停下做笔记,眼光齐刷刷地聚射到她的身上。
她在大家的注目礼和窃窃私语及艳羡声中,昂首阔步走向座位,宛如一位凯旋的将军,又像一只色彩斑斓的骄傲的大公鸡。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买衣服的唯一标准就是穿出去要引起轰动。嘿嘿。
女为悦己者容也好,装也好,以往她都是无特定对象地展示给大家看,而今她已然有了定向目标,更需要注重打扮了。那朱丽华之流算什么,居然欣赏不了她的美,给她提鞋都不配。
只是那家伙好像也没特别夸过她好看吧。只会说个玉人儿,仙姿绰约之类。也还好啦,没说出个雌雄莫辨就不赖。
最近不容易见到他,直接穿着新衣过去也显得有点刻意(可疑),何况还得先去学堂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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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记住自己的美,美得像花儿一样就行了。她愈发扭动着腰肢在路上妖娆地走了起来。
前面有个男孩也正在高高兴兴地往前走。似乎同样为他自个儿的容貌穿着而得意。
当他听到脚步声,回头看到染墨时,微愣了一下,明显是被染墨的美貌惊住了。转瞬脸上现出一抹暗色。兴许是觉得被染墨的容颜比下去了,心里有点小自卑。
染墨本想安慰他一下,可他一扭身快步离去了。染墨苦笑着摇摇头,何必呢,脆弱的孩子!我又没刻意艳压你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