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国法典》,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纠集众人,哗变囹圄,扰攘常序者。
(二)詈骂亦或拳击狴犴之吏,侮慢法纪者。
(三)凌弱同类,逞凶囚曹,恃强凌弱者。
(四)盗窃、博奕、斗殴、挑衅,恣意妄为之徒。
(五)力所能及,却拒勤作或懈怠苟且,屡教不悛者。
(六)以自损、自残之伎俩,规避劬劳,诡计多端者。
(七)在稼穑制造之际,故意违抗操作之矩度,或蓄意毁损器用,悖逆职守者。
(八)凡属违背牢狱规矩,紊乱典狱律条之行径,悉数不容。
以上诸般劣迹,皆为囹圄之禁,触犯必究,以儆效尤,维护囹圄肃穆,昭彰法度严明。
嗯,干啥都违规,唯独没说在监狱内杀人会是什么下场。其实这是千囚城内部的潜规则,杀人,在外面是十恶不赦,但在千囚城内,反而是件喜闻乐见的事件。
地下监牢内,喧嚣的围观犯人已经散去。不是对李焕仙这新人不感兴趣,而是他们已经冲到了二楼,想要私吞杨笑死后留下的一切可用之物。
毕竟这鬼地方的资源有限,有钱人还好说,但没钱的穷鬼们,只能等谁死了,才有可能分到点东西。二楼几大帮派,秦楚金辽已经在为了杨笑的遗物吵得不可开交了。
金邦的认为,杨笑是金邦人,死后的东西自然归金邦所有。可辽邦的认为,李焕仙是用辽人的角斗术杀死的杨笑,东西应该归辽邦。秦邦则是信誓旦旦的拿出杨笑的借条,说杨笑借钱未还,现在人死了,自然要拿东西抵债。楚邦的最逗,干脆说杨笑有楚国血统,非得一杯羹不可。
而这乱象的始作俑者李焕仙,则是老老实实的回到自己那九五二七号监房,正与薛厄谋划着逃狱事宜。不就是大庭广众之下杀了个杂碎吗?有必要大惊小怪?
千囚城这地方隔三差五就会死人,谁也不在乎,李焕仙更是不当回事。都说李焕仙倒霉事不断,这种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淡薄性格,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的人,若不悔改,早晚天打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