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扬了扬眉毛,看来只要不在这些士兵的脸上为非作歹,大家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充满自由的气息。
甚至陆明自己逛了一会儿,都遇到了不开眼的扒手光顾——一个披着脏兮兮兜帽,披风遮住面容的幸存者路过他身边,不知死活地把手伸向了他的口袋。
陆明笑着捉住他的手,捏碎了他的手腕。
出乎意料的是,这名幸存者既没有大叫出声,也没有翻脸掏出武器,而是一声不吭地捂住断裂的手,闷哼着、踉跄着跑远了。
虽是个毛贼,却是条汉子。
陆明没有追赶,而是继续慢悠悠逛着市场,耳朵里传来人们讨价还价的声音:
“你这个价格太离谱了,一把椅子而已……”“金丝楠木的啦,咱俩谁跟谁,老张,反正你是给老板采购,就算我多要点也是你老板付账,别以为我不知道,虽然我进不去城,这把椅子在你们的那个奢侈品店里,可是直接卖堡垒币的对吧!”“嗯……”
“这枪还能使吗?握把都磨损了,撑死一千年币,爱要不要。”“别啊大哥,我在城外怎么用那玩意啊年币我还得洗一手,咱易物吧,你别看这枪旧了点,半点问题没有!我送子弹的!不过在这不能试嘿嘿,不然那边的军爷能崩了我……”“废话!易物想换什么?”“工业品啦~”
“我,我想看看药剂,我女儿是见习机师,我想来看看那什么共鸣药剂……”“大娘,这边请这边请,我有我有!”“哎……”
陆明转过头,看到一个面容沧桑的中年女人抱着一个兜子,有些唯唯诺诺地被一个造型非常洗剪吹的年轻人半拉半哄地拽进了一个摊位后的小屋。
他皱了皱眉,最终什么也没做,继续走自己的路。
他不是同情心泛滥的救世主,顾不了每一个受害人。
前方转过一个路口,一个占地几十平米的摊位横在前面的路上,摊位规模之大超过之前的所有摊贩。
摊位前,一个身穿大红色露脐装,衣着火辣,做舞娘打扮的看板娘,正倚在摊位边,打量着路过的各色人等,不时招呼上一句:
“怪兽磨成的粉,新鲜猎杀来的诶~!滋阴补肾,壮阳持久嘞~!”
陆明暗笑。
果然,无论在什么时代,壮阳都是刚需,或者说是许多人自以为的刚需。他瞥了一眼那舞娘,便不再关注。
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摊位上挂着的一整排商品吸引。
那是一排“手”。
那不是人类的手,而是各种怪兽的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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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面向路人这一面被这些怪异的手爪铺满,种类各异,最小的与人类相仿,最最大的手爪长一米多,明显属于中型怪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