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锦文:立法促进民营经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胡宇伦 胡宇伦 3511 字 2个月前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通道。新疆风景壮美神奇、文化底蕴深厚、历史遗存丰富、民族风情浓郁,旅游资源居全国首位。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将文旅产业作为新的富有发展前景的经济增长极全力打造。通过整合优质旅游资源,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形成以文旅为主导,带动其他与文旅相关的泛旅游产业集群式发展的过程,推动文旅产业向高品质、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实现新疆由文旅资源大区向文旅产业强区的转变。

“丝绸之路经济带”,其核心要义就是大商贸、大物流。新疆致力于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全面启动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实现了对外开放的历史性突破。在近两年内,新疆的进出口总额分别增长了57%和45.9%,经新疆出境的中欧(中亚)班列数量占全国总量的六成以上。现代商贸物流成为构建新疆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强劲动力,并在打造新发展格局中发挥了战略支点的作用。

新疆,作为中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其在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的战略地位。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依托区位交通优势和条件,新疆正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做大通道经济、做活商贸物流、做强产业集群,打造亚欧商贸物流新枢纽。同时,依托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新疆还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拓展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推动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质量,让新疆的优质产品走向世界,也让全球的商品和服务更加便捷地进入新疆市场。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网络布局、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新疆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产业,实现集群化发展,打造西部地区乃至中亚地区重要的物流中心和商品集散地。

新疆现代产业体系的“十大产业集群”各具特色、相互关联、协同发展。它们之间通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金融链的紧密连接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一方面“八大产业集群”为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又为“八大产业集群”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动力。这种协同发展的模式不仅推动了新疆经济的快速增长还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新疆现代产业体系的建构。(作者分别是新疆东西部经济研究院院长,广东印太和平与发展研究院发起人、院长)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针对防火阻燃、骑行安全、防范非法改装行为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升,引发广泛关注。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过3.5亿辆,按14亿人口总量计算,平均每4人拥有1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靠着经济实惠、灵活性强,已成为我国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基础性交通工具。

但电动自行车的普及也让相关道路交通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数量不断攀升。据统计,201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的死亡人数达8639人,受伤人数达人,伤亡人数接近非机动车伤亡人数的70%。以广州市为例,截至今年7月,广州有电动自行车超过600万辆,日均骑行约1300万人次,而广州各大医院创伤骨科患者中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意外伤占比达到60%至80%;约65%的严重车祸伤与电动自行车相关,在交通意外致人身亡的事件中电动自行车占比更是高达75%。另一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数量从2021年的1.8万起增至2023年的2.5万起,年均增长约20%;在全年较大火灾中电动自行车的占比,也从2021年的5.9%上升到2023年的12.7%。可见,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城市道路和消防安全隐患。其中,违规拆卸限速装置、私自加装电池、危险行驶是相关事故的重要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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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正在征求意见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中,依然维持了2018年《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出炉时的25公里每小时(km/h)设计限速要求,并特别针对车速防篡改进行了强化。首先,对于电池组,“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得预留车载电池扩展接口或线路,并应具有充放电互认协同功能,确保电池组与充电器匹配后方可充电、与整车匹配后方可骑行;其次,对于控制器,“新国标”要求不得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得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并增加过压锁定,同时杜绝限流装置“后门”;最后,对于限速器,“新国标”要求限速器无论是作为单独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的功能。

25km/h的限速标准是如何划定的,是不少人疑惑的焦点。参考其他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要求可以发现,美国联邦法规的要求为在约77公斤体重的人骑行下,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英里(约32 km/h);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规定,当车速达到25 km/h或更快时,若骑乘者停止踩踏,电机输出功率应逐渐递减直至断电;日本则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必须严格控制在24 km/h以内,并随速度阶梯式增加逐渐降低电机助力幅度。

上述各国的电动自行车限速值集中在24km/h至32km/h的范围,主要原因在于限速值的确定是通过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危险程度与行驶速度的关系函数得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可大致分为与汽车相撞、与摩托车或非机动车相撞、与行人相撞和自己摔倒等5类,其中与汽车相撞危害性最高,且死亡率随着双方速度增加而升高。统计显示,当电动自行车车速高于40km/h时,事故产生的致命伤害发生概率达95%以上;车速介于30至40km/h之间时,致命伤害发生概率为70%左右;当车速高于25km/h但低于30km/h时,事故产生的致命伤害发生概率降至约50%。可见,设置25km/h的最高限速,是在交通通行效率与道路安全这组矛盾中寻找的平衡点。同时,电动自行车通勤群体的庞大规模和潮汐特性,决定了它与骑行竞速、骑行游玩群体间的巨大区别,需要受到城市管理者特殊重视。因此,在当前道路通行条件和技术状态下,为保障城市居民生命安全进行速度限制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鉴于近年来违规加装不合格电池、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本次新规也着重完善了对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试验要求和方法,以提高整车及鞍座、导线绝缘层等部件的防火阻燃性能。同时,新规增设了车中塑料件占比指标,引导制造商压缩非必要塑料件的使用、选择不易燃的材料,从而起到降低火灾发生风险、延缓火灾蔓延速度、减少火灾荷载和有毒有害气体释放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