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她可以啃老,她又不是什么也不会人,她搞兼职也能赚不少。
琳琳拒绝了需要外派的工作,然后老婆子因为琳琳拒绝了这个月薪两千来块的工作大为光火,指责琳琳还把她骂了一顿。
唉!
后面还有精彩的呢!
琳琳不喜欢老婆子给的金戒指,去打了对时髦的耳环。
一回家,老婆子一问,得知这是用金戒指打的耳环,伸手就给琳琳一耳光。
小主,
并指责她:“败家娘们!这是祖传的金戒指,你怎么敢乱动?”
打了一耳光还不算,还要拿扫把打琳琳。
琳琳气得把金耳环往老婆子怀里一丢,转头跑了。
这傻透顶的姑娘,居然只是生闷气跑回娘家!
感觉没救了。
傻姑娘的父母也傻,还是“劝和不劝离”的老思想,劝琳琳大度些,以后日子好过些。
倒是小姨开了气场去给琳琳撑腰。
只是小姨用错了方法,谎称琳琳怀上了,想以此来让老婆子让步。
老婆子让步了。
还为了让琳琳养胎回了老家。
然后嘛,琳琳和传志坦白了她是假怀孕,以为可以传宗接代的传志失望不已,和她冷战。
总之因为小姨的昏招,琳琳过了好一阵鸡毛一地的日子。
婚后的好戏是一出接着一出:
老婆子为了大儿子,同意了把卖地的二十万“买琳琳的大房子一半产权”。
天呐!
那栋大房子当时市价是近二百五十万!
他们那二十万,买个厕所都未必能买得到。
但是!
又是但是!
琳琳居然同意了。同、意、了!
在房本上加了传志的名字!
传志一家,整整齐齐搬到了琳琳的大房子里住。
后面传志的哥,还生出要传志把房子卖了拿钱去过好日子的念头,并且说服了老婆子和传志!
空手套白狼玩得很溜啊。
反正好处都是他们占了,还嫌琳琳“不够大度,没有当好人妻,不孝顺,又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