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此人身上可有腰牌?”
“未曾见着。”
“光碟路引?”
“亦未寻得。”
“那有何物?”
老督管从旁人手中接过一个盒子与两团包裹:
“只有这三样物件。”
“打开看看。”
老督管将三件东西放到至庭中桌上,先后拆开,展现出了其中的东西。
老者则缓步走上前,逐一看了起来:
散碎金银——嗯,逃离时胡乱拾取的细软。
类似面团的东西——嗯,离开画舫时随手带着准备填充肚子、不慎泡了水的糕点。
存放在另一团布帛里的小刀——这种一尺都不到的小刀,怕不是伶伺房里削苹果的刀具?
至于最后的那顶头套......
对了,或许是某位恩客喜好的头饰?
老者感觉自己此时仿佛包龙图附身,继承了开封府尹的光荣传统,精细而准确的猜出了此人的身份。
难怪他没有腰牌;
难怪他衣着怪异;
难怪他闭口不言;
更难怪他会夤夜慌不择路跑到自己府中,既不去主房,也不去东西厢房,偏偏选了个下人居住的南厢房......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此人是个.....
男伶!
想到这儿,老者眼中不由闪过一丝惋惜。
后世对于男伶这个词的印象或许大多会归结于清朝的相公堂子,也就是京剧中的旦角。
但实际上。
在本土漫长的封建王朝历史中,几乎每个朝代都有男伶这种职业存在。
男伶兴盛于魏晋南北朝,唐代略显衰微,但宋朝男色之风又渐兴起。
由于公然为娟的男子众多,以至于当局者不得不出面干涉:
“男子为娟,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
不过就像后世依旧有大量那啥产业一般,律法并不能绝对限制男伶的出现。
恰恰相反,律法的约束,使得男伶产业在阴暗面中缓缓滋生,并且辐射了一个不小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