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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茹在准备酒菜的过程中,向她提起了午餐时王卫国与范金友冲突的情况。
详细讲述了范金友挑衅、率先出手,最终却被王卫国一脚制服的过程。
“范金友后来报了警,你也知道他那个人,虽然没什么真本事,却特别擅长扣别人帽子。”
“他毕竟也是个小领导,他父亲也是领导,人脉颇广,我担心这事儿对你丈夫不利。”
“我刚才劝过他,但他根本就不在意,你最好也劝劝他。”徐慧珍对陈雪茹说道。
尽管王卫国根本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就连蔡全无也让她不要担心,但徐慧珍依然放心不下。自古以来就有“百姓不与官员争”的说法,作为商人的她更懂得这些道理。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官员和百姓之间的身份差距没那么明显,但他们拥有的资源远超过普通百姓。如果范金友真要使出一些手段,王卫国可能会面临不小的麻烦。
尤其是在栾学堂掌柜去了南方以后,京城几乎找不到能帮王卫国的人。“范金友,那个谄媚的小人?”
陈雪茹露出不屑的表情,对范金友同样毫无好感。范金友在普通人面前和在干部面前完全是两副嘴脸。他对她们这些商人和顾客高高在上,但在上级面前卑躬屈膝,恨不得低下头颅贴地。
再加上范金友确实没什么能力,陈雪茹从徐慧珍口中也听说过关于酒馆几次改革的事情。作为一名干练的女店主,范金友提出的所谓改革措施让陈雪茹觉得滑稽可笑。
还好她听了王卫国的话,第一个响应了街道公私合营的号召。分配给雪茹丝绸店的公方经理非常可靠。陈雪茹知道这或许和那位经理本人的素质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她是最早响应公私合营的商户之一。
雪茹丝绸店作为最早一批进行公私合营的企业,获得了一些优待。上级希望将这家店作为街道上公私合营的模范。因此,负责店内的公方经理不同于其他店铺的经理。
在公私合营后,公方占有较多的股权,因此公方经理的权利通常大于私方经理。即便在雪茹丝绸店也是如此,但由于该店是第一批参与公私合营的商家之一,公方经理必须充分尊重陈雪茹的意见。
而在酒馆里,只要是范金友决定的改革措施,无论是否合适,徐慧珍身为私方经理完全没有反对的权利。唯有街道办事处能稍微制止范金友的行为,那还得是在他将酒馆管理得一团糟的情况下。
反观在雪茹丝绸店里,公方经理做任何事情都要和陈雪茹协商一致才会付诸行动,这才是应有的区别。
因此对于那个只会溜须拍马、并无能力的人,陈雪茹自然不会有什么好感,庆幸这个人不是自己店铺里的公方经理。“没错,就是他,你可知道这种小人物远比君子难缠。”
“他被你丈夫一脚踢倒在地,半天才爬起来,成了个大笑话,估计心里正想着怎么报复呢。”
“他现在去报警了,肯定会在警察面前添油加醋,你就一点也不担心你丈夫吗?”
徐慧珍看到陈雪茹的表情觉得有些奇怪。多年的老交情,她对陈雪茹非常了解,而陈雪茹现在的态度明显是不太在意范金友。
“有什么好担心的,他想去报警就让他报好了,这件事本来也不是卫国的错。是他先动手的,还不能让人反击了?”
“就算他是干部,现在又不是旧社会,即便是干部也得讲证据和程序,并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陈雪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徐慧珍可能不太了解王卫国,但作为枕边人的陈雪茹怎么可能不清楚。
王卫国是烈士家属,仅这一身份,就不比范金友的干部地位差,甚至从实际角度看更有优势。
范金友先是动手,卫国防卫也说得通。更何况,王卫国在四九市公安局中的地位也不一般。当初王卫国摧毁桃园特务组织时,局长多次邀请王卫国加入警方。即使卫国拒绝后,还一直派白玲做工作试图说服卫国回到警局。而这次他又成功摧毁了一伙特务,功劳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