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行政方面,明宣宗将督抚制度发展为正式体制。
所谓督抚制度,因起洪武大帝朱元璋,源于永乐大帝朱棣。
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制后,来自元朝的行省制度也被废除。而由藩王分驻要地,各省设三司使而不相统属。
这么做,既削弱地方行政权力,也弱化了中央集权。所以,朱棣派遣御史巡视天下以加强中央集权。这只是一个临时工作,官无定员,事毕回朝,且只负责监察,不理政事。
公元1430年,因各地税粮隐报漏报过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明宣宗擢升一批新锐官员出任侍郎,专司巡抚各地、总督税粮。与此同时,巡抚作为天子特命专职大臣,有权处理诉讼,审问奸猾。
巡抚制度,由此渐渐形成定制。
明宣宗认为居安思危才是保邦之道。他经常与大臣探讨历代帝王得失,以史为鉴,反复告诫文武百官天下虽安,不可忘武,因为“毋谓已安,虽安不可忘危”。
他把整治武备与国家长治久安联系在一起,认为只有武备不废,国家与社会的安宁才能得到有力保障。这个道理,到现在都依然颠扑不破。
他明确指出: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因为祸乱常常起于不测。故而严甲兵以守其国,是达到天下久安的“长治之道”。
为此他力行储将、养士和储蓄,从将士、粮草、后勤等方面做好充足准备,随时有能力安内而攘外。但另一方面,他又反对无故兴兵,滥用武力,认为“穷兵黩武,亦非帝王盛德事。” 魂穿成苏辙老婆
明宣宗通过一系列改革稳定了明朝统治,使吏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但他也因自己的短视为后世留下了祸患,比如立内书堂教宦官读书,自此宦官之权渐重,遂成为明朝政治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