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啊!”李正用力一拍手掌,赞道。
林凤娇曾被一个小日……子过得不怎么样的泥烘国辐岛变异体吞进肚子里,差点被对方吃掉。
李正也是赶巧碰上救下了她,可惜他到的晚了一步,当时林凤娇已经被对方活吞,虽然后来救出来,她全身上下的皮肤几乎全部都被高腐蚀性的胃酸融化。
不止是皮肤,当时连肌肉都被融掉了许多。
肖思源为了治好她耗费不少精力,后来通过各种手段好不容易才帮她把缺失的肌肉给重新催生出来,只可惜皮肤被腐蚀的太多,想要修复难上加难,只能暂时用人造皮肤代替。
现在肖思源说他终于研制出能使皮肤重新长出来的东西,想必林凤娇恢复本来的相貌已经不是难题。
“对了!”李正想起什么,问道:“我记得她身上的伤其实已经愈合了吧?人造皮肤只是在外面覆盖一层遮住丑陋的伤痕,她要想重新长出皮肤的话岂不是……”
“没错。”肖思源点了点头:“她要把原本愈合的身体再扒掉一层血肉,就好像接偏的骨头要重新敲碎对接一样,只有这样她新生的皮肤才能与肉贴合。”
“嘶!”李正倒吸一口凉气:“你让她自己动手?”
“不,是她自己要求的。”肖思源说道:“我担心她下不了手想帮她来着,但她执意自己动手,我就随她去了。”
“卧槽!”李正惊叹不已:“这要是真下得去手,今后林凤娇必成大器!”
亲手扒掉自己一层血肉,这个过程要承受多么巨大的痛苦和心理压力?
大多数人或许会觉得不以为然,可让他们用针扎自己一下,他们都要做许久的心理建设才行。
林凤娇一个瘦瘦弱弱的小女生,竟有这样的魄力不得不说李正有点佩服她。
能对自己下这种狠手的人,以后还有什么事情能难得倒她?
“成不成大器另说,她皮肉修复好不能算完全治愈。”肖思源怅然地叹了口气:“别忘了,她的五官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损,特别是鼻子跟半个耳朵,这两个部位都有软骨,我能研究出催生皮肉的东西,但涉及到骨头……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骨头和皮肉不同,皮肉组织相对而言再生能力更强,而骨骼无论是硬骨还是软骨,都不如血肉那样可以再生。
普通人皮肉割开一个口子,短则数天,长则十天半月差不多便能愈合。
而骨头断裂重新接上,不但需要钢钉等器具辅助固定,还要卧床休息长达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