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歹也是个队长,四枫院家应该不会怎么样吧?”
夜一对此嗤笑以鼻:“队长又怎么了?这孩子的血脉还是最正宗的家主嫡系血脉呢,虽然不是族内通婚,但也足够那群老家伙借题发挥了。
而且尸魂界贵族虽然已经衰落,战力上远不如从前,但其手段却比从前多出太多了。
想要整治一下哪个死神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水接天沉默,他倒是想说,如果四枫院敢对他周围的人下手,那自然也得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
不过无论如何,四枫院都是夜一的家产,那样做无非只是能当威胁和最后手段。
想要真正解决这件事情的话,还得另想他法。
“那对方至少有什么条件吧?”水接天不认为所谓的族老真的是一群老顽固。
虽然夜一未婚先孕确实有违家法,且‘私通’外人这一点是四枫院所不能接受的。
毕竟在家族的角度来看,必然是族内通婚保证血统最为合适,再不济收个其他贵族家族的子嗣入赘也还可以累积资本人脉。
而水接天的身份显然是难以让四枫院家接受的。
如果不是作为队长,恐怕在知道这件事情后,四枫院家就已经派遣杀手、暗卫过来‘解决’问题了。
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且双方都没法直接动用武力解决问题,那么肯定得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才行,尤其是四枫院这样的大家族,如此 ‘被夜一损失的利益’,就必须通过夜一再压榨出来才行。
果然,夜一点了点头有些愁眉苦脸地说道:“他们提出了几个方案。
一个是让你入赘到四枫院家。
第二个是让我们的这个孩子,过继到四枫院名下,将来作为四枫院家的继承人。
或者..你愿意让出并亲自转交队长的权限给他们。”
第一个自不必多说,夜一好不容易脱离四枫院家,没道理如今再拉个水接天一起回去。
第二个则是要苦了她那还未出生的孩子。
只是所有方案中,其实第三个才是最苛刻的那个。
队长的位子不是队长想转手就能转手的,需要瀞灵廷内部的认可或是通过考验,比如队长考试以及其他队长的认可等等。
但队长的权限属于队长自身持有,因此如果将权限过渡给四枫院家,就相当于水接天需要担队长的责任,却没有队长相应的权限。
非要做个类比的话,就等于去工地搬砖,还是那种一天搬20个小时的苦力活,结果到头来还不发工资(不是不发,而是等同于把工资给了另一位老板)。
可以说比奴隶还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