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一响,大街上立马乱了,看热闹的人群立马一哄而散。
再看刚才还嚣张跋扈的护卫领队,此时已经吓得跟个臭虫一样,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侯小歌这段时间也见过不少地主老财家的护卫,也就是些欺负欺负老百姓的主,碰见兵痞和黑狗子都是乖乖的。
俗话说,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所以对待这些护卫你就得比他们更凶,更横。
再说了,他们都要逃到秦省了,又不在络宁县本地,怕个鸡毛范家,干就完了。
来到这个年代,见惯了鲜血和死人的侯小歌也不怯场,直接先下手为强。
再说了,侯小歌的手枪可以连发,这么近的距离可不怕四五个拿着步枪的软蛋护卫。
现实也正如侯小歌所想,随着自己枪声一响,这些护卫直接就萎了。
“大伯,大哥,你带几个人把那个趴在地上的那个偷偷抓来,把他们地上的刀也收缴了。”
看着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大声求饶的范家领队丝毫不乱,侯小歌赶紧指挥一旁的大哥抓人质。
“哦!好好好。”
侯欢迎和几个半大小子此时虽然也有些害怕,但好歹经历过土匪和溃兵的洗礼。
听到侯小歌的安排后,几人仿佛得到了命令,麻溜的跑过去捡起地上的两把长刀,拖着护卫领队来到了父亲和小姑父跟前。
“砰!”
侯小歌眼睛尖的很,看见一个长衫中年居然躲在马车后面朝自己举枪。
十米范围内,还有精神力加持,略等于只有五米。侯小歌子弹准的很,一发子弹就打在了中年人的手腕上,疼得中年人直接滚下马车。
“啊!我的手。娘呀!疼死我了。”中年人捂着手腕,鲜血流了一地。
正在这时,营地里的乡亲也赶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