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克警长冷笑地举了举啤酒:
“你在犯一个错,拉玛。”
“我和其他的警察不一样。”
“如果你听过我的名声,你应该知道我接下来会做什么。”
“我可不管到底是不是议员死了,我都会找出凶手。”
“你想跟我作对是吗?”
拉玛面容深沉地看着汉克警长:
“我无话可说。”
“你该走了,警长。”
汉克警长顿时笑了起来。
他转头看向李森:
“你听见了?他说我们该走了?”
“这是在命令我们啊?”
李森随即就站了起来。
而李森一站起来,另外十一二名黑人青年也齐齐站了起来,
他们面容凶狠地看着李森,压迫感十足。
双方对视,人多势众,
空气中的氛围有些凝固,大有一触即发姿态。
这时,李森探向后背,从后背取出一支柯尔特9毫米冲锋枪。
冲锋枪为什么能从后背取出来,这几名黑人是想不到的,
但是他们一看到李森手中握着冲锋枪,第一时间吓得仓皇而逃:
“吼里谢特!”
“法克!”
“他有冲锋枪!”
“快跑!”
那十余名黑人瞬间作鸟兽散,
完全没有多余一分的抵抗,像见了鬼一般仓皇跑出了酒吧。
其奔跑速度之快,能让人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短跑夺金的总是那些黑人。
另外一个有趣的地方在于。
某些射击项目夺金的多是白人。
他们逃跑得太快,着实有些令人惊讶,
李森无语的将冲锋枪靠在肩上,转头看向呆滞的拉玛:
“天呐。”
“我还以为你的伙计多少会反抗一下。”
“白期待了。”
“看来你真该提高一下入门标准。”
拉玛看着手下落荒而逃,也是脸皮颤抖地低声骂道:
“法克!”
手下全跑光了,就把老大留在这里。
这打得过打不过并不重要,反正脸是丢光了。
拉马拉长脖子,看着汉克警长故作勇气地呵斥道:
“现在你们要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