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挥了挥手,有两个女仆上前,扶着老管家下去。老人离开后,中年管家才大步行来,递给男人一封信。男人打开,看完信后眉毛微拧,然后叹了声道:“博林家族果然有些运道,有女皇蝎和蝎巢拖住两个过气的十圣,这样还杀不了那个妮子。可惜啊,这么好一个机会。”
中年管家在旁边问道:“是否再做安排,从萨丁城返回博林家族的茑花岭,还有很长一段路。”
“不必了,贝卡泰露一出,博林家族早给惊动了。路途遥远没错,可斯达姆和莎兰也不是省油的灯,我想现在博林家已经派人在途中接应。除非我自己去一趟,否则根本于事无补。”男人双手一搓,纸张无火自燃,化成灰飞向露台下面。男人凝视远方:“可我不能去,去了就是全面开战。现在……还不是时候。”
南境,蛮荒高地。
南方的春意总是来得比较早些,特别是蛮荒高地这种接近紫罗兰港的地区,非但温度回升得快,大洋暖流也早早就吹拂进这片高地地区,使得丛林中湿度上升,形成闷热的特殊气候。春天万物苏醒,可不见得什么东西都招人待见,蛮荒高地里的长脚花斑蚊便绝对是一种让人厌恶的生物。
经过漫长的寒冬之后,天气回暖,花斑蚊得益于高地的潮湿气候而繁殖得既快且多。白天还好,一到了傍晚时分,便会成群结队的在丛林中出没,让高地上的生物苦不堪言。除了有数几种生物,以及某些强横的个体,它们的气息让花斑蚊不敢接近之外,在蛮荒高地这里,几乎没什么生物是它们不敢招惹的。
最近高地丛林中多了一些新的生物。
人类。
这是花斑蚊喜欢的生物,他们的血液香甜可口,远比其它生物甜美得多。可人类懂得利用工具,例如那些厚得连光线都难以穿透的丛林帐篷,对蚊子来说就是难以攻克的堡垒。就算有一两只幸运的蚊子钻进帐篷里,也会给一种散发着奇异香味的气体给杀死,而那种气体对人类却是无害的。
所幸人类并非全天都呆在帐蓬里头,白天他们会在一个已经见底的大湖边工作。尽管蚊子不太喜欢出现在阳光底下,可湖边湖底能够供它们藏身的地方太多,它们往往成群结队地躲在某个暗处。只等人类出现,就如同片片乌云般罩去。前几次人类吃了大亏,很快他们就学聪明了。
作业的时候他们穿上了类似帐篷材料的连体衣服,让蚊子无从下手。他们更对作业区喷洒除蚊药水,让蚊子成片死去。就这样十来天过后,大湖附近已经鲜少见到蚊子出没。
这天,库鲁刚醒来,就听到助手在外面喊道:“大人。库鲁大人,遗迹的入口清理完毕了。”听到这个消息,库鲁全身的酸痛不翼而飞。他迅速穿上那件代表着古代遗迹调查委员会的黑底金边长袍,把一枚刻着书本和铁铲图案的灰白纹章别在胸口,最后抓起一根用高地树干削成的木仗,他匆忙钻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