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二章 关税

“当然。”

“租调海船,除了必要的租金之外,朝廷还可允诺,凡是愿意接受租调海船的海商,皆可参与此次南洋之行。”

没错。

李杰有意提前来一次大宋版的‘郑和下西洋’,并且此次南洋之行,也不全是官方行为。

官民混制,齐下南洋。

官方带着大宋的善意和许诺,海商带着大宋的瓷器、丝绸、茶叶等物品。

租调民船?

这确实是寇准未曾设想过的路。

在传统士大夫眼中,扰民,绝对是禁忌之一。

如果推行的政策扰民了,不仅会损失民意,同时也会成为政敌攻讦己方的黑料。

沉吟片刻后,寇准觉得征调似乎还不错。

毕竟,造船是需要时间的,尤其是造千料以上的巨船,动辄以年为单位。

直接征调民船,确实是短期内的最佳办法。

“陛下圣明。”

李杰见状微微点头,继续道。

“其次,关于征税一事,也得改一改。”

“蕃商入宋的商货中,大多都是香药、犀角、象牙等贵重物品,对于这类物资,依旧延续过去的十抽一税率。”

“不过,如果是粮食、稻种之类的关乎民生的商货,可酌情减免部分,二十抽一,即可。”

“另外,本朝的瓷器、绸缎、茶叶等物品,销往蕃国,同样需要征税。”

“税率同样是十抽一。”

“当然,初期可以适当放宽一点,虽然税率依然是十抽一,但待到来年,朝廷可以退还部分。”

听到先收再退,寇准着实有些不太理解。

这么做,不是多了一道手续吗?

多了一道手续,也就意味着需要专门派人处理退税的事。

不过,很快,寇准就明白了这项政策的深意。

虽然多了一道手续,但税率的基准十税一,已经定下了。

退税,只是激励手段之一。

待到海贸日趋扩大,到时候这项政策就能收回了。

(ps:有文献考据,宋代的海贸,的确是双边收税的,而这,也是寇准没有反对出口税的原因。

不过,北宋时期朝廷对海贸不太重视,管理很是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