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独立纵队野战部队与美军的野战部队在战场上相遇,双方均出动一万大军的话,胜负应该是六四开,我方是六。
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对上加兰德半自动步枪,两边相差不大,我方肉搏的时候会占些便宜,毕竟三菱军刺的杀伤力太过恐怖;
大黑星手枪对上勃朗宁手枪,这个也勉强打平;
轻重机枪双方性能也差不多,都是不差子弹的主;
防弹衣独立纵队是第三代,而美军的士兵是第一代和第二代,这方面独立纵队占据绝对优势,毕竟大部分防弹衣都是八路军工业区生产的,把落后的卖给别人,好的留给自己也情有可原;
炮兵方面:独立纵队迫击炮,75毫米山炮,105毫米榴弹炮和155毫米榴弹炮应有尽有,比起美军的编制来说,也算是半斤八两;
火箭炮方面:我方有大量喀秋莎火箭炮,美军也有少量管风琴火箭炮,这方面肯定是我们占便宜;
装甲部队:我方是T26和T34,美军是谢馒头,我方在质量上占据优势,对方在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不过独立纵队每一个连队都装备了大量的无后坐力炮和火箭筒,真正打起来也不会落下风;
飞机方面:我方装备了终极野马战斗机和蚊式轰炸机,只能勉强防守,无法应对美军庞大的空中机群;
海军方面:算了,这个不比了,也没法比,不过只要我们不去海上,应该问题不大;
吃的方面:两家都吃压缩饼干,估计还是同一个工厂生产的,美军的士兵吃午餐肉吃到吐,我方战士现在也不想红烧肉罐头,大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