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伦并不是没有想过结婚,只是,他并不认为自己能够撑起一个家,这是他对自己的认知,他的收入、他的居住条件还有生活水平在纽加哥都不算优秀,养活自己绰绰有余,更高的支出还是算了吧。
每个月的薪水,一部分寄给父母,一部分存起来,剩下的一部分留给自己,足够了,在满足自己的衣食住行的情况下,还能有一点点闲钱为自己的兴趣爱好增添新的活力,这已经是一种令人满意的生活了,拜伦并不觉得自己的生活差,正相反,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他喜欢阅读,不论是小说、话剧剧本还是别的什么,纸质书籍总会散发一种令人沉醉的芬芳,很香的味道,带着自然的清新,此时在他的公文包之中就有一本书,想到这里,拜伦把公文包之中的书拿了出来,翻开,抽出用银杏叶制作而成的书签,开始阅读。
他要去的地方有一点远,乘坐一个小时的十一号地铁,再转三号线十分钟,因此,在十一号地铁上这一个小时,就是他的阅读时间,拜伦阅读的时候习惯用手指指着自己阅读到的地方,他读书读的很慢,并不是难以理解,而是想要把每一个字都咀嚼透,一本书是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如果用数秒救看完一页,对于书籍的作者而言可真是太过分了。
拜伦给这本书套上了保护膜,那是一个用塑料制作而成的包书皮,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防尘、不会损坏书籍、能够阻挡一部分的划伤,这就足够了,不论怎么说,这些书都是用他自己的薪水买下来的,自然要好好珍惜。
如果是在家里面的话,拜伦应该会读书声来,阅读,阅之后自然是读,用嘴将书本上的文字读出,更加能够感受到故事之中的魅力,不论是贴近现实还是充满幻想,每一个故事都代表着作者的感悟和过往的人生,书籍值得被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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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乘客,欢迎乘坐十一号地铁,本站为蒙特利安站,下一站为……不可换乘。本次地铁终点站为……”
喇叭发着公式化的旁白。
拜伦忽然想起来,自己白天的时候买了一份报纸,买了之后就放进了公文包之中,一直没有拿出来,这个时候才想起来,反正这段时间也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如看看今天有什么……不对,应该是昨天有什么,现在都已经快到晚上了,再不读一下这些消息可就过期了。
从公文包之中拿出报纸,翻开,他坐的还挺端正,他第一眼看见的自然就是头条,昨天倒是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情,一些没有营养的的东西,一份报纸拜伦最注意的还是经济板块,股票的涨跌,或者那些互联网公司又整了什么新东西,这些才是他想了解的。
毕竟,这往往代表了一种趋势,聪明的人总能够从这些趋势之中找到捞钱的地方,拜伦自认为自己不是那种聪明人,不过,别人吃肉他好歹喝一口汤,借着风口小赚一点也可以,他之前也尝试过,虽然不多,但确实是赚了些,于是,这个习惯就这么保留了下来。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