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自己这样,也算是活着?”林锐摇头冷笑道,“被人逼得躲在贫民窟不出来,就靠一支狙击枪吓唬吓唬人,干掉几个匪徒,然后喝得烂醉跟黑妞鬼混。除此之外,你还能做点什么?这样也算是活着?!”
“那你们又怎么样?你们把命卖给了公司,干的那些事又比我高尚到哪里去?”艾瑞克摇头道。
“我们干的事并不高尚,但我们至少还抱有希望,通过这些能够换一个相对富足的未来,来让自己重新回到正轨。而你这样胡混,别说未来,连目前都把握不住。”叶莲娜冷笑道。
艾瑞克无言以对,只能低下头喝起了汽水。
半晌之后他才叹了一口气道,“其实我刚才还在想,要是你们跟那些家伙发生冲突,也许是我捞一票脱身的好机会。我觉得你们身上至少会有个几千美金,干掉你们就能让我过两天好日子。
因为我看得出你们都是行家,要独自对付你们太难了。所以原本是想趁着那个巴迪跟你发生冲突的时候开枪的。只不过,你一动手我就在知道,这个计划实在是太糟了。不过听了你的这几句话之后,我算是服了。我跟你们走。”
“早就知道你小子不怀好意。你一直想动手,快憋了一路了。”林锐点点头,“不过你最好看看你的枪,里面根本就没有子弹。因为刚才下车的时候,我趁机卸了你的弹匣,用一个空弹匣换上去了。”
艾瑞克愣了愣,只能苦笑道,“好吧,我承认斗不过你们。行了,我跟你们干了。这次是真的。”
“这还差不多。”林锐点点头道。“你那点鬼心思,我们在贫民窟的时候就心里有数了。只不过我相信你会改变主意的。”
“你就这么自信?”狼蛛艾瑞克皱眉道,“如果你们变着法的劝解都无效,我真想对你们不利,那怎么办?”
“如果我把利害关系说得这么透彻,你依然还想这样,就说明你已经蠢得无可救药。真正的蠢货,我们是不要的。所以,你知道结果。”林锐慢慢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