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窟的环境真是要多差有多差,还是疟疾的高发区。林锐等人走之前特意打了黄热病疫苗,吃了预防霍乱的药。不过走在艾滋病感染率60%的地方,依然让人感觉不安全。叶莲娜也忍不住摇头,“这个佣兵得混得多差,才能住在这样的地方?”
因为佣兵这个行当,虽然危险,但只要有本事,赚钱并不是一件难事。一个佣兵潦倒成这样,在叶莲娜看起来简直是不堪到了极点。
“银狼说这个人能行,应该不会有错。”林锐摇摇头道,“不管怎么样,先找找这个家伙再说。”
他们找了一个当地向导,向他问起了住在这里的一个白人,那个向导居然知道。因为在这里大部分都是些黑人,很少有白人住在这里的贫民窟。
“如果是个白人住在这里,会被抢得一丝不挂。”那个黑人向导摇头道,“不过那个人是个特殊的例子,这里所有人都不敢惹他。他有一把枪,老天,那可真是一把很大的枪。上次有几个家伙想趁着夜里去他家,先制服他,然后抢走他的枪。”
“结果呢?”林锐皱眉道。
“没人知道结果,但是那几个家伙再也没出现过。那几个家伙可是这里最凶狠的混蛋,但是一夜之间全都消失了。很多人说,他们是被那个白人酒鬼给杀了。还有人说那个白人酒鬼把他们杀了之后,当成下酒菜吃掉了。所以没人再见过那几个家伙。老天,要是换了一般人,没人会带你们去找那个白人。不过如果你们肯加钱的话……”那个黑人向导做着捻手指的手势。
林锐递给他一张钞票,同时故意地露出自己在腰间的手枪。“只能这么多了。而且如果找不到人,我们会让你也消失,明白吗?”
那个黑人有些畏惧地收起了钱,带着林锐等人走在满是各种破窝棚的贫民窟里。“这边走,你们要找的人,他住在这里的最后一排房子里。我们得走好长一段路。”
林锐等人跟着这个黑人一起走,终于找到了黑人所说的地方,那个窝棚建在一片充满垃圾的小山坡上。